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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4-15‧顯示 405 次‧轉寄 3 次‧短評 2 篇
  • 愚人節的司法大笑話!有收錢無對價,郭瑤琪二審無罪
請聽聽最近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笑話....
各位看官您相信嗎?
此案例中倒底是檢察官無能?
還是法官白目?不識現行"前金"與"後謝"的行賄方法?
還是檢審雙方套招故意放水??
身為堂堂的一部之長..
無緣無故收了人家藏在茶葉桶內的兩萬美元...
豈是"有悖官箴"四字可以輕輕帶過...

此判例若是成立.....
各位廠商大人們,請放心的送錢吧...
各位公務員老爺們,請安心的收錢吧...
當然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
只希望這是愚人節的一個大笑話....
而不是真的.......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4.01 05:27 am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贈送的兩萬美元,被依貪汙罪起訴;但高院二審認為郭瑤琪收受廠商饋贈雖有悖官箴,或有懲戒、懲處的餘地,但沒有對價關係,昨天仍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

台灣高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再研究要不要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清波想參與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於九十五年六月將兩萬美元放在茶葉罐,派兒子李宗賢送到郭瑤琪的部長官邸;李清波再打電話告訴她:「那個茶葉不錯,你要用喔!」郭瑤琪笑著回答:「好!好!」

檢方認為李清波見郭瑤琪並無排拒、退還之意,後來又要求和當時的台鐵代理局長何煖軒見面,郭瑤琪也代為詢問,顯示兩萬美元是行賄款,將郭瑤琪起訴求刑八年。

一審認定郭瑤琪確有收受兩萬美元,但她對台北車站招標案沒有作任何具體指示,收受餽贈與部長的職務之間沒有關係,後來南仁湖集團也未參與投標,去年六月卅日判決無罪。

高院審理時,李清波聲稱因與郭瑤琪有多年交情,送兩萬美元是贊助她兒子出國念書。李說:「我們做生意的,在外面多交朋友難免啦!」合議庭認定李清波贈款給郭瑤琪,不能排除是基於長輩照顧晚輩的心意,或是為維持良好友誼。

判決指出,台鐵標案金額高達七億七千多萬元,如以獲利兩成計算,達一億五千萬元,以兩萬美元、折合台幣約六十四萬元作為賄款,實在不成比例。

至於郭瑤琪透過秘書向何煖軒詢問李清波有無機會投標、能否安排見面,合議庭認為這是私人請託,郭瑤琪即使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但她未就招標案作具體指示,不構成貪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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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捲毛  於 2010-04-15 07:37:20 說
收錢無罪,貪污有理。台灣司法不知是死了?還是未出生?
m 叮咚=彼得‧杜拉克真是先知卓見!=  MVP icon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10-04-15 07:48:42 說
很多法律的訂定並不是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反而存在很多不合理的階級壓迫。
據文中說法,社會上存在長輩照顧晚輩的贈與行為,這樣的作法是否適用於官員,又或者這樣的行為需不需要把錢藏在茶葉罐裡偷偷作?
這樣的行為是真的有心照顧,或者只是愚弄百姓的說詞,除了大家自有公評外,法界應該也要有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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