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學神話不再」與「回應與挑戰」,有興趣的文友抽空看看唄

‧本文由 w28960138 分享 ‧ 2012-11-14 ‧ 顯示 8,170 次 ‧ 轉寄 32 次 ‧ 短評 0 篇 ‧
聯合報副刊

10月07日.....刊登了一篇由元智大學中文系鍾怡雯副教授〔討論文學/神話不再〕的文章......
10月12日......由翟翱發表了一篇〔討論特區/愛滋的可能〕及余嘉璈發表了一篇〔討論特區/散文中的想像〕回應.......
10月14日....馬來西亞原作楊邦尼發表了一篇〔回應與挑戰/鍾怡雯的「神話不再」〕......
10月17日....由元智大學中文系鍾怡雯副教授又發表了一篇〔誠信〕....

其間雜以網友的討論....
特整理分享大家.........
有興趣的文友抽空看看唄....

討論文學/神話不再
【聯合報╱鍾怡雯(桃園)】
2012.10.07 04:17am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

兩年前的事,不吐不快。

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

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

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

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這件事可以分成兩個層次談。散文可以虛構嗎?似乎是90年代末,小說家以小說參加散文得獎了幾次,因此引發討論和爭議。這問題太長篇大論,先略過。第二個問題比較值得關注。參賽者的道德問題。得獎人顯然預設了散文應該「寫實」,也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本來在台灣這會是個沒人知道的祕密,沒料到剛好同鄉在。同鄉我當下很錯愕,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那麼小,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然而跟這位參賽者素未謀面,沒有查證,也就不好說什麼。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投票給這篇散文,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文中把發明雞尾酒療法的何大一寫成何大安。在這篇散文裡,這要命的筆誤可是關鍵性錯誤。何大安老師應該很高興,他比何大一有名。

回歸到文學獎的基本問題。文學獎是寫作的競技場,寫手的競爭,得獎各憑本事和運氣。然而「文學」獎事關文學,我們總是對它有多一點美好的想像,跟得獎同樣重要的,譬如,反省和自覺,譬如,誠實。虛構的散文得獎我沒意見,投票嘛,一翻兩瞪眼,少數服從多數。

上述例子只是文學獎的冰山一角,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這位作者消費了愛滋病,也消費同志,同時也利用了讀者或評審的同情心。我最有意見的地方在這裡。文學獎是創作,不是算計。占文學獎最大宗的親情散文如今也有消費之嫌,一而再消費自己的父母親,或者祖父母,或者兒子。同樣的主題寫了又寫,再感人再真實的生命經歷,也要彈性疲乏了吧?我很難想像一位作者翻來覆去都在寫同樣的人物,鉅細靡遺,裡裡外外,為求效果不惜下重手或重口味的也有。他不煩,讀者也煩了吧?評審讓這樣的作品一再出線,評審也應該反省。我在《一百年散文選》序文提過的觀點,這裡再引一次:

台灣的文學獎實在太多了,多到氾濫。地方性、財團法人、宗教或者什麼性質令人眼花撩亂,名堂記不起來的文學獎。平面媒體的發表空間有限,文學獎本來是新人練筆或出頭的管道,它絕對具有正面而積極的意義。然而這幾年來文學獎已經氾濫到了應該檢討的地步。按常理推論,文學獎的蓬勃應該代表文學創作能量的勃發,實驗的前衛的推陳出新的,被主編們埋沒掉超越時代眼光的佳作,應該在這些百花齊放的文學獎裡出現。我應該掘得到寶,不論是寶石或璞玉。

事實不然,而且比率非常低。文學獎只是假象。散文獎項生產三到六篇散文,我很懷疑,真的有那麼多寫作人口嗎?文學獎究竟是把餅做大抑或稀釋文學?又或者,這是全民寫作的年代?然而文學從來不會是什麼全民運動(除了寫作,全民有很多比寫作這件事能夠做也做得更好更值得鼓勵的),除非我們把文學規範打散,從頭再來。更何況全民寫作是非自發性,被動的寫作狀態之下產生,有點命題作文的意味,跟地方文學獎一樣,背後太多跟寫作無關的政治或商業思考,以為這可以讓文學大興,無疑把文學過於簡單化。文學的生產過程非常複雜,絕非單一外力可以速成。真要鼓勵創作,不如辦幾份雜誌報紙,增加發表園地來得實在。地方文學獎多的是面貌模糊,聲口一致的親情散文。地方政府、參賽者,乃至於評審全都應該反省。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文學獎不再是晉身文壇的通行證。對重要的文學獎得主一點印象都沒有。沒人要讀文學獎得獎作品。當這些負面評價越來越多,我們該好好反省文學獎。

我還是比較懷念我們那時代,還戴著光環的文學獎。只怕神話不再。

【2012/10/07聯合報】@ http://udn.com/


以下為(2012/10/07)本篇之讀者投書......
木焱

名作家們只懂操作文字之美,對生活的細節卻是乏善可陳.鍾小姐,請你去報讀醫學院吧!

同樣是兩年前,唐諾在評馬華作家許裕全的小說<女豬>,一樣因為他的孤陋寡聞,把許的親身經歷說成是可能抄襲自維基百科的養豬知識.

只能說,現在的"名作家"只會舞文弄武,沒有實際生活經驗,可憐得很像隻井底之蛙.

·10月7日7:11


EdmundNg
丢了斧头,看每个邻居都像是偷斧人。
·10月7日7:20

张英杰 國立政治大學

鍾怡雯文章提到的許多要點,確實可議,可是她最在意的,可能是楊邦尼在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致電確認時,謊稱自己是艾滋病痊癒者。她覺得那是道德問題。
·10月7日7:30

木焱
弔詭的是如果鍾小姐自己得了絕症,他會書寫出來嗎?
作者的寫作意圖其實不在討論的範圍,我們評選一篇佳文,應該就文章的舖成,文字的營造與創作的形式去討論,而不是去質疑書寫內容的真假.文學不只是反映現實而已,他也可以內心的投射.
若作者寫得幾可亂真,那就當作是真的,又有甚麼不可.
我看,鍾小姐只是眼紅名不見經傳的"同鄉人"獲得大獎.我以鍾小姐這種小心眼為恥!
·10月7日7:35

JackyYuen
嗯我能說一句嘛,是楊邦尼的文章?內文有些東西是錯誤的,但願是手文之誤吧
·10月7日7:38

伍倩雯
如果去推測作者是否「手文之誤」、或「謊稱」(謊稱可是個很嚴重的指控詞),恐怕也太傷人了。照顧一下作者本身的心情比較好。
·10月7日7:40

张英杰 國立政治大學
所以,楊在接到電話時,應該和致電者討論創作和評審理念,還是如鍾小姐所說的“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
·10月7日7:40

木焱
英傑,這個是文學獎單位要自己去跟評審員釐清的,而不是把問題丟給作者.
·10月7日7:42

张英杰 國立政治大學
對,我也覺得也奇怪,不過,如果我是作者,接到這樣的電話,我會是鍾小姐文中,說實話的作者呢?還是說謊的作者。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思。
·10月7日7:44

Gosh Shen 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員工
散文透過得獎的管道讓大眾對愛滋病多一份理解,不是件壞事
·10月7日7:46

陈雪风 Malaysia
為了得獎,而謊稱自己得病,及是親身經驗.這是一個做為寫作人所不恥的行為.也是人格上的問題.
·10月7日7:53

伍倩雯
前輩,恕我直言,在這種時候幹嘛還要去追究作者本身是謊稱還是不是謊稱?不覺得這樣指控人太狠了嗎?整個焦點根本不在作者是否謊稱,而是整個獎項甄選和散文界定的標準,是否一定要紀實才能算是散文?
·10月7日7:56

Jacky Yuen
唉,這真不好說。一般來說作品就是一切,我們沒理由要看作者是說真還是假話。不過當然,如果一個人明擺著說謊,那就是人品本身的問題,而這跟作品的文學水平無關。
·10月7日7:56

Jacky Yuen
但回歸文本,這篇散文的醫學資料就不夠準確,我看作者應該進一下醫學院。
·10月7日7:59

木焱
鍾文還提到:"文學獎是創作,不是算計。占文學獎最大宗的親情散文如今也有消費之嫌,一而再消費自己的父母親,
或者祖父母,或者兒子。同樣的主題寫了又寫,再感人再真實的生命經歷,也要彈性疲乏了吧?我很難想像一位作者翻
來覆去都在寫同樣的人物,鉅細靡遺,裡裡外外,為求效果不惜下重手或重口味的也有。他不煩,讀者也煩了吧?"
這不是在說許裕全嗎?
但據我所知,裕全是全心全意在照顧雙親直至病逝,他把照顧的親身經歷寫出來也不行嗎?是算計評審或賺讀者眼淚嗎?
鍾小姐,你不要拿人家的孝心來大作文章了!
·10月7日8:26

Jacky Yuen
那不代表寫錯沒有問題,還是散文就可以隨意發揮呢,那是侮辱知識,也同時破壞文學。
·10月7日8:58

Jacky Yuen
文章有沒有錯漏這還需要定義啊......?
一些比較專門的字眼,評審不一定都了解,讀者也不懂,但那不代表文章就沒有傳遞知識的功能。作者引用/自己真的懂而寫下那麼多醫學資料的目的何在?如果是為讀者提供資訊,那非常好,但請避免錯漏;如果是耍帥...呃......
我只能說,不是每一個讀者或文人都不懂的,試想要是我去寫一篇錯誤百出的「化工學實驗員生活誌」,看看木焱老師怎麼想
·10月7日9:24

木焱
該由大家一起來重寫文學的意義.我是覺得真誠最重要,題材和創作形式次之,最後才是作者個人風格.鍾文立意是好的,但卻用想像當作例子,以偏概全,最後失了焦.
·10月7日9:30

黃佳麗
寫作本身就是在和自己過不去,或認為寫完了就能“過得去”。邦尼老師亦自言此篇得獎散文斷續寫了幾年,我想對老師來說,寫作也是一種跟自己對話,沉澱自己,回顧自己的歷程吧?而爲什麽文學本身必須提供一種“功能性”呢?朋友前陣子買了一隻兔子布偶給我。你說這布偶實用嗎?放在桌上,可能有人嫌它積灰塵;我隨身攜帶,有人說我幼稚。
報紙上的文章提供了很多資訊,但它們是文學嗎…?
若果邦尼老師的<毒藥>有技術上的問題,評審卻還是讓他得獎了——我想那不是評審有問題,而是醫學術語在此篇中是否100%準確,并不在評審的關注範圍內。
·10月7日10:17

Jacky Yuen
文學不需要功能性,那是不是說文中寫的醫學知識就可以出錯呢?我絕不認同這種態度,這是侮辱文學。如果文中寫的不是醫學,而是歷史,又出現了紕漏,你能接受嗎?如果是哲學的漏洞,你又能接受嗎?
·10月7日10:21

Jacky Yuen
文學裡,醫學知識當然不是評分準則(又其實怎樣為文學評分,本來很難說得準),我只是說不能因此就覺得錯誤可以被包容、被無視,而讓錯誤的知識流
傳下去。請理解我的意思。
·10月7日10:25

黃佳麗·SouthernCollegeof
Malaysia
文學不是不需要功能性,但文學一定得提供“功能性”嗎?至少那不是我在文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畢竟這不是“艾滋患者指南”或“艾滋患者回憶錄”。
·10月7日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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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Yuen
架空歷史與搞錯歷史,是不同的吧。
同樣,對AIDS作多少介紹,以文學角度來看並不重要,但錯誤還是應該改過來的
·10月7日10:28

黃佳麗·SouthernCollegeof
Malaysia
我或許舉例不當,但如果邦尼老師得去念念醫學院,那恐怕二月河也得跟小叮噹借一借時光機回到過去才能寫康熙雍正
乾隆了。(雖然我不知道老師的文章哪裡出了問題)
·10月7日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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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锺小姐真正想讲的是这篇散文不应该是名不见经传的同乡杨邦尼写的,而且还得了时报散文大奖,他不配,锺没投票给杨邦尼,他不可以得到这个奖。
·10月7日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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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Yuen
寫歷史與寫科學總是不同的,至於內文,把病毒和病症搞混了,也把「宿主細胞的物質」過度簡化成「宿主細胞」,抗
原和受體的關係也沒搞得很清楚,「依法韋侖向病毒發出誤導的指令,使其脆弱甚至崩潰」之類的句子也不準確
·10月7日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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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Yuen
至於鍾小姐指控作者不夠真誠,這倒是另一個事情,應該另行討論。雖是如此,鍾小姐寫這篇文章的背後目的並不重要。
·10月7日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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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倩雯·
記號-編輯
JackyYuen,我想,要作者做到資訊都100%準確,那也未免太苛刻了。作者本身也不是醫學院學生對吧
。《毒藥》的確有很多醫學方面的資料,但整篇散文要敘述的應該不是這些資料,而是身為病者的感受。我發燒的話也
不會管自己發燒是給什麽病毒感染,關心的只會是:吃什麽藥、怎樣吃、多痛苦、還有,什麼時候才會好。

至於你所說的文學作品應該嚴格維持其資訊正確,這點我有所保留。有一些很著名的文學作品,書的內容不一定正確。拿當年RadcliffeHall
的《寂寞之井》來說,性別認同和性向認同這兩樣東西搞混了,因為那個年代的人,就連同性戀者本身也還沒體會到這
兩者的不同。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也很有名對吧?書名取自披頭四的歌,但那首歌提的不是挪威的森林,而是Norwegian
Wood,挪威的木材。過度要求的話,可能適得其反喔。

至於前面的陳雪風前輩,基於輩分懸殊,姑且稱呼你一聲前輩,但我覺得這件事上面你還是閉嘴算了。恕我直言,你先
前跟許文榮(寫那種文章的人竟然還配得起博士這個名號,真的是誤人子弟)那兩篇攻訐黃錦樹的低級中的低級文章我
讀過了,對於一個年屆七十的老頭竟然可以寫這種幼稚又毫無章法,連「野性」是什麽意思都搞錯的文章,我還真的挺
納悶。那篇文章竟然還給你收進最近的文學評論集,我只好說你真的好大的面子。如今看你那則留言,印象更差,你對
我而言不過是幼稚至極的封建老頭。在此大膽建議,前輩還是乖乖從馬華文壇消失,以後都不要出現的好。
·10月8日2:38

张英杰·
國立政治大學
所以說,因創作理念不同而互相批評,還是要注意別太刻薄。共勉!
·10月8日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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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年輕氣盛時難免如此,可是身在學府作育英才並步入中老年的鍾怡雯竟然如此信口雌黃亂給人扣帽子,實在有損師表,給學生最壞的示範!
·10月8日6:56
-
CarlKhoo·新纪元学院NewEra
College
至於前面的陳雪風前輩,基於輩分懸殊,姑且稱呼你一聲前輩,但我覺得這件事上面你還是閉嘴算了。恕我直言,你先
前跟許文榮(寫那種文章的人竟然還配得起博士這個名號,真的是誤人子弟)那兩篇攻訐黃錦樹的低級中的低級文章我
讀過了,對於一個年屆七十的老頭竟然可以寫這種幼稚又毫無章法,連「野性」是什麽意思都搞錯的文章,我還真的挺
納悶。那篇文章竟然還給你收進最近的文學評論集,我只好說你真的好大的面子。如今看你那則留言,印象更差,你對
我而言不過是幼稚至極的封建老頭。在此大膽建議,前輩還是乖乖從馬華文壇消失,以後都不要出現的好。《《----

呵呵,我不知道你以什麼身份定位來對話,我也不知道你是否仗著自己年輕就可以胡亂對老人家進行這種語言上的鞭笞
。陳雪風這輩的老人家,你可以指責他在批評上的謬誤,可是你這種極端無禮謾罵,或許你應該比較適合在人世中消失。
·10月9日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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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Yuen
NorwegianWood,挪威的木材這個我知道,很多我也明白,有點錯漏,大家都搞懂錯了什麼,就很好,無傷大雅,這我明白
就當我是這行的人,對科學特別執著好吧
·10月9日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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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倩雯·
記號-編輯
哈放心,我是理科生,應該也跟你一樣執著。只是有些東西,正在學著從不同角度看。

繼來(希望我沒弄錯你的名字),陳雪風和許文榮聯手攻訐黃錦樹的事情,我後來借題發揮寫了一萬四千個字,真的很
懶惰再長篇大論去跟你解釋,而且就算解釋也不在這一次的討論範圍內。不過我個人是不大會顧慮輩分這種事情,我在
乎的只是一個人的處事和視野是否妥當。通常有任何不滿我都不會把話講得太公開,只不過,陳雪風前輩這一次連長輩
該有的風範和人情味都沒有,就真的超出我個人的底線。

至於他是什麽事情讓我這麼不滿,還是請你讀一讀黃當初寫《野性的思維》、許回以《一面扭曲的鏡子》,加上陳的《
黃錦樹何患無詞》,就會明白。用那種文章來回覆,老實說,華文程度不好的我都覺得真的是丟臉丟到家了。

也謝謝你對我的憤怒,既然你覺得我比較適合消失,那我想,我還是乖乖守在原地氣死人比較好。祝安。
·10月9日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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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木焱這裡提供各位發表任何不滿的言論,不設限,也不分長幼輩份,你可以罵我,我可以罵你,但是請注意要罵得有理,不要罵髒話即可.
·10月9日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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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倩雯·
記號-編輯
好一個言論自由!一笑。
·10月9日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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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我覺得木焱的回應是相當奇特的.

鍾怡雯一開始就寫得很明確了:

“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寫
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

也就是說,問題的關鍵在於“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而楊邦尼的答案是:“此乃自身經歷.”

這就是為什麼楊在得獎時,台灣的報導都把他當成是“愛滋病患者”.(http://china.rednet.cn/c/2010/12/
11/2134181.htm)

報導如是寫道:“以《毒药》一文获得散文组首奖的杨邦尼来自马来西亚,他是一位艾滋病患者。他说:“我是书写者
,也是主人公,文中对疾病的纪实描写,既是不容散失的记忆也是隐私,写作时有一定困扰。《毒药》说的就是‘主人公’中毒了;而‘我’用文字来解毒。”

然而,事實是不是如此呢?
·10月9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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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木焱曾經給了我們答案:“毒藥不是寫自己,由他來說吧!!”(http://www.got1mag.com/
blogs/got1mag.php/2010/09/29/title-55#comments)

顯然,木焱知道“毒藥”並不是楊的“自身經歷”,可是,楊在答覆主辦單位去電訊問時卻給了一個和木焱所得相反的答案.對此,木焱有著怎樣的立場呢?

我們不知道.

我們只知道,在鍾質疑楊在現實世界的誠信時,木焱卻故意的把問題的焦點模糊掉(不然就是木焱的文章解讀能力極有問題),把問題導去“小心眼的妒嫉心態”去.

我請木焱誠實一點,好嗎?
·10月9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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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對於樓上的回應僅能以三聲大笑回之:哈哈哈.
·10月9日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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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我知道你只能這樣回應.
·10月9日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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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要我抱着你哭也可以,人海茫茫,难寻知音。
·10月9日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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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好吧,我们约在那里?
·10月9日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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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sow,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相对的,钟怡雯不是杨邦尼怎么知道他有没有说谎,却预设他靠谎言骗了
一个文学奖。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痛苦?还是需要我的拥抱?告诉你放下?还是选择性相信,却不去向当事人求证。
·10月10日3:12
-
木焱
陈大为几年前用他无限的想像企图毁掉一个诗人,食指。你可以在我部落格找到我为此批判陈的文章。现在夫唱妇随了,他们双贱合璧,摧毁我们的文学理想。
·10月10日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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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我只知道你曾經寫下”毒藥不是寫自己,由他來說吧”的文字.
至於當事人,我可以分析他那兩個”得獎感言”,不過,你確定要繼續的討論下去嗎?
·10月10日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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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我跟你沒法討論別人的事情,我只針對鍾的文章,就像我2006年只針對陳大為的<細節>一樣.如果你要選邊站,
我也沒辦法,只是勸你先把事情弄清楚了再發言吧!
·10月10日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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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我也只針對鍾的文章和你的批評來討論,所以,請你針對我的問題來回答.別再扯什麼選邊站,你不是我,陳大為,好不?
·10月10日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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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我叫你读一千万遍在有人部落格的留言,十二个字,你还是不能体会,那我跟你有什么好谈的,倒不如去睡觉。
·10月10日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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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wMeng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好,晚安.
·10月10日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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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焱
连我那十二字你都读不懂了,还要去分析杨邦尼的得奖感言?你是非得定这个人的罪或者要我拿出什么令大家满意的证据?好称你们的意。
·10月10日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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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onjooTan
夠力,怎麼會扯到陳大為這個人?明明是在討論鐘怡雯這篇文章啊。
·10月10日8:27

Keong·
台灣輔仁大學·
260個追蹤者
哦?那有勞你講解一下.
·10月10日8:31
-
FiFiWang
「散文創作的難度在於,作者如何處理某件事情在自己生命裡的狀態,以及大家習慣把散文當成真實的事件。但我們不
要忘記創作者有許多面向,作者本人不等同於他筆下的人物,即使文中的事件真有其事,也不等同於原本的狀態。但這
很正常,人本來就有很多面向。我不覺得透過散文,可以對作者一覽無遺,作者可能會有所顧忌,只選擇用某種方式表
達真實、或只透露到某種程度而已。」過去的鍾怡雯,是這樣說散文的。現在卻持著「散文應該保持真實性」的論調?
作家如果失去自我核心價值理念,那麼真誠和真實,哪個比較重要?
http://tw.news.yahoo.com/%E9%8D%BE%E6%80%A1%E9%9B%AF
-%E4%BB%A5%E6%96%87%E5%AD%97%E7%BF%BB%E8%BD%89%E7%94
%9F%E6%B4%BB-162227326.html
·星期日20:25
-TanChin
Tzu
讲了这么多,究竟杨邦尼有没有患过艾滋病?这不是文学该不该虚构的范围,而是诚信的问题。如果是虚构的,为什么又要说是真实的?
对另一个大方承认的候选人公平吗?梁文道在[拯救华文]里谈到华人不看重马华作家,他难以理解.其实梁文道无需感到惊讶,
马华作家就是这种素质,我们不读是对的!
·昨天6:38


PaulHsu·
台灣露德協會官方粉絲專頁員工
台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
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第二十三條:違
反十四條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按鍾女士文中所提,主辦單位及相關人等,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之下
,應不得公開其感染身份;另,建議鍾女士的愛滋病資訊應要及時更新,不然,身為教師及公眾人物,已汙名愛滋社群之實,有違長者之風範。
·10月8日20:22

-
MaxxZen·
Taipei,

所以文字工作者對於自己圈圈外的世界可以如此無知到這般可憐可怖令人無法想像...
·10月8日20:57
-Huang
Mamie·
留言最多的人·輔仁大學

他沒有感染愛滋病,何來洩漏患者資料的問題?
·10月9日10:11





ChaiAo·
National
TaiwanUniversity
我橫豎把這篇文章看了一遍,該文完全未說作者的HIV被「治癒」。這段「事隔多年,直到有一天,我例行每三個月
驗血,四個月複診,結果顯示病毒載量無法檢測」指的是作者體內的病毒已獲藥物壓制,達到病毒量測不到境地。其代
價是:終生服藥,一斷藥病毒恐反撲得更厲害,也就有可能發展成AIDS。所以根本沒治癒之說。鍾怡雯顯然搞不清楚所謂病毒量測不到是甚麼東西。




陳立軒·
源遠合唱團
-打雜小弟
許多朋友就文學是否可以虛構討論得很熱烈
不過我要說,這件事的嚴重性遠超乎於此。
鍾怡雯徹底弄錯重點了!這件事的重點根本不在作者是否說謊,而是在文學獎評審打電話去確認得當下就已崩壞!
事涉愛滋,在愛滋被汙名化的當前,問任何人是否患有愛滋都是一件無知殘忍的事!評審在打電話之前是否有想過作者的為難?如果作者真的患有愛滋病,他能告訴你嗎?
我感到遺憾的是,文學獎的評審和鍾怡雯女士竟然沒有任何一點社會學的敏感度。愛滋感染者被貼上的標籤如此醜惡,
以至於許多人仍必須隱身在人群之中,而評審竟將此作為評判的工具,冷酷至極。而鍾女士此舉對於愛滋患者無非二度
傷害: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那麼小,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愛滋病還不是茶餘飯後可以討論的話題吧!
鍾女士如果認為這是個誠信問題,豈不是代表以後所有有得愛滋的作家寫作品,必先告知自己有得愛滋?
作者是否患有愛滋不須問也不該問
作者是否親身經歷絕不能做為評斷標準,因為其中碰觸隱私,不是文學獎應涉入的。
陳穆緯·
Cluj-Napoca

-里歐·
Taipei,


矛盾啊~
文學本就不是神聖不可侵(親)的神話
但文學也沒那麼廉價(稱不上"學"的,就不需拿來引證為亂象)
當文學不再是少數人的權柄
也是百家齊鳴,百怪其放的年代

那麼重新省視解構再定義,也不賴
滸恵釣
後面很贊同,但對於那位寫愛滋散文的人,我覺得作者提出的「虛構」證據還不夠說服我。愛滋病在現代的確可以恢復
到幾乎看不出來,可以正常生活、有性行為、生小孩。去查一下相關論文就知道了,還有一部紀錄片【愛的福啊】也可
以看看。愛滋病不會直接致死,而是破壞人的免疫系統,讓人容易生病。所以只要可以讓HIV病毒量減少,少到不會
破壞免疫系統,人是可以活得好好的,得愛滋就像得糖尿病、心臟病這些慢性病一樣,與疾病長期共存。

何況,無論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再小,作者何以認為一個愛滋病患者沒有能力隱瞞自己得病的事實???台灣對愛滋病
的汙名化很嚴重,愛滋病跟B肝、C肝的傳染途徑一模一樣,我們卻聽到愛滋兩個自就有莫名的恐懼,在這種情況下患
者大多會竭盡所能去隱瞞。而後來決定公開,或許是因為想勇敢面對外在社會的眼光,不因為社會的歧視而躲躲藏藏。這難到不可能?

至於那篇得獎文章寫得不夠生動、沒感情、消費愛滋病、消費同志,又是另外一回事,可以另外討論。那篇文章我沒看
過,到底叫什麼啊?我主要是想回應作者質疑那篇文章得獎資格的其中兩個原因。
JeffreyBai·
留言最多的人
何大一要哭哭了....足以被諾貝爾獎提名的療法竟然被一個文學家講成「虛構故事」XDDD
白仕陽·
中國醫藥大學

-

許羽涵·
台大外文系
這位木焱先生很無賴.Sow先生問他的是現實中說謊的問題.也是鍾怡雯所要提的核心問題:因為謊稱愛滋病而得獎
.(相對另一篇作者寫原住民,因為誠實而落選)這是個道德與誠信問題,也是人格的問題.文學創作不是不能虛構,
但為了獎項而說謊,難免讓人覺得可悲.而木焱在楊得獎後,沒想到未來竟會有這齣戲,而說了"毒藥不是寫自己,由
他來說吧!"已經算是露了口風,現在被人問到無法回答,卻在那邊耍潑賴,耍嘴皮,這就是所謂馬來西亞的詩人?連一點擔當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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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特區/愛滋的可能
【聯合報╱翟翱】
2012.10.1203:46am

《聯副》於10月7日刊登鍾怡雯教授〈神話不再〉一文,舉某篇書寫愛滋病的得獎散文為例,以該篇寫愛滋顯然是虛構為由,說明文學獎神話不再。鍾教授所言之文壇怪象不假,但其中涉及的疾病知識倒是有待補充。

鍾教授文中指出:「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鍾教授以這點是該文最「要命」的穿刺點,讓她識破該文不過是一則虛構故事。必須回答鍾教授的是:是的,愛滋病是這樣;是的,是可能的。不過不是痊癒,是以藥物控制病毒到病毒量測不到的地步。測不到,但還是帶原者,還有傳染性(只是降低許多),也還有可能發病──這裡的發病是指變成AIDS(鍾教授似乎也混淆了HIV與AIDS兩者)。原文開頭謂:「事隔多年,直到有一天,我例行每三個月驗血,四個月複診,結果顯示病毒載量無法檢測……」即指作者體內的病毒已獲藥物控制達到「病毒載量無法檢測」的狀況,並未說自己痊癒。而後文提到「開始服藥即終身吃藥」、「我吃藥越久,就越步步追蹤病毒行跡,毒和藥成孿生體,從此形影不離」,也是稍具愛滋知識即知的事實。患者必須終身以藥物控制病毒,何來鍾教授所云的痊癒之說?鍾教授既要求散文真實,或許更該注意:她以為的真實是否建立在虛妄的愛滋認知上。

【2012/10/12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討論特區/愛滋的可能|聯副‧創作|閱讀藝文|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READING/X5/7424218.shtml#ixzz29ZUBrHUhPowe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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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特區/散文中的想像
【聯合報╱余嘉璈】
2012.10.1203:46am

散文可以憑想像寫作嗎?(請參閱聯副10月7日〈神話不再
〉一文)我的拋磚之見:
如果寫的是美文,鼓勵有想像的成分;
如果寫的是紀實,禁止有想像的成分。
因此,〈阿房宮賦〉可以想像,〈阿房宮記〉不可以想像。
杜牧的〈阿房宮賦〉,可以說是憑想像寫成的,因秦朝直到滅亡,此宮並未建成,可是在杜牧筆下,好像秦始皇在裡面住了三十六年。蘇軾遊赤壁,那地方並非三國周郎赤壁,他卻大大的渲染了那一場戰役,尤其〈後赤壁賦〉結尾的那個道士,簡直是魔幻寫實。他們都受到鼓勵,因為他們以引起美感為目的,不以記錄事實為號召。
另一方面,《老殘遊記》寫在大明湖中看見千佛山的倒影,在黃河堤上看見月上柳梢,受人詬病,因為大明湖中沒有千佛山的倒影,那一段河堤上也沒有柳樹。
至於一個健康的人(假設)自稱患了愛滋,可不可以?首先要看他的作品屬於哪一類。
【2012/10/12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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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與挑戰/鍾怡雯的「神話不再」
【聯合報╱楊邦尼】
2012.10.1410:28am

感染愛滋本來就是「不能說的祕密」,感染者連最親密的家人,愛人,友人,有時候都得三緘其口……
鍾怡雯的〈神話不再〉(《聯副》2012年10月7日)掀開了文學獎評審的底牌(潘多拉的盒子?),以及她自己文學信仰的神祗。事由是鍾2010年擔任《時報文學獎》散文評審,「
不吐不快」,爆料決審過程:

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
鍾很厚道,沒有指名道姓那位「大言不慚」的是何人。我就是鍾「言之鑿鑿」的「馬來西亞同鄉
」:楊邦尼,所以我是來「自首」的?自首承認自己非愛滋感染者,「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可是鍾怎麼就「認定」我「大言不慚」?「寫自身愛滋病」與「
於是他得獎了」這二者有因果關係嗎?得愛滋病——寫愛滋病(而且是「痊癒」耶!可能嗎?)——得獎,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按鍾的邏輯:甲患癌——寫抗癌史的主角就是甲——於是甲得文學獎?

問題來了:是不是愛滋病患,選擇說或不說是感染者的權益;說,以怎樣的方式說,何時何地,更與何人說?是自願的說,被逼著說,被他人指說,涉及太多罔兩陰影;不說,?什?不說,須將感染者放在現實脈絡,視社會對愛滋病或感染者的理解,寬容,還是歧視,恐懼等等多方考慮。說是愛滋感染者,與不說是愛滋感染者,與說是不是同志,不僅僅是個人問題,而是身份政治的選擇。個人感染與否都不該成為公眾討論的議題。

第二,〈毒藥〉在2009年第一次投馬來西亞花蹤文學獎,晉決賽,落選;第二年,我第一次參加時報文學散文獎,〈毒藥〉第二次參賽,怎麼就成了「
流浪過幾個文學獎」。〈毒藥〉在09年的花蹤落選,我深深知道在某個地方,必有人,他的一雙眼睛,讀懂,相視而笑莫逆於心。用朱天文的話來說,寫《荒人手記》的時候,是寫給「鑒賞者」看的。台灣就是我一向相信的美麗閱讀的烏托邦。所以,我投時報文學獎。別無他想。

第三,鍾怎麼知道我「等待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我難道要和鍾博士辯論「子非魚」的故事嗎?寫作的當下沒有獎金這回事,寫作不是為了「獵獎金」而來。或者,如果參賽者承認是為獎金而寫,文學情操就降格了,銅臭了嗎?那以後大小文學獎就都不要設獎金唄,這樣才能彰顯文學的純粹美好?

如果散文造假呢?文學的本質不都是「虛構」的嗎?文學獎的細則上有規定凡散文寫到疾病,家人過世,就得附上就醫記錄,死亡證明書嗎?散文創作獎如果是要求「真實/寫實」才能入選或得獎,主辦單位要「嚴加說明」,如果散文寫到愛滋,而剛好書寫者的愛滋身份獲主辦方「核實」符合散文真實/寫實條件之一,但主辦單位沒有權利把作者是否是愛滋告知他人。

是不是愛滋感染者,不是由主辦單位或其他人諸如鍾小姐說了算。事涉「中華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第二十三條:違反十四條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鍾怡雯繼續「神話」寫作:
「參賽者的道德問題。得獎人顯然預設了散文應該『寫實』,也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
〈神話不再〉一文成了「參賽者道德問題」的檄文。鍾不是我,我不是鍾,怎麼知道我知道「得獎人顯然預設了散文應該『寫實
』」,連我自己都不知是否得獎,更無從預設究竟散文是寫實還是非寫實,實中又虛,虛中有實,曹雪芹的假作真時真亦假,誰說得準呢。而且更神的是鍾說我「
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
」,其筆法已是「神來之筆」。好吧,讓我還原(非寫實?)2010年9月那個遠從台北打來我馬來西亞家的電話實情(或虛情),是不是鍾說的「
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云云:
下午約四點,電話打來,那頭是典型甜甜的台灣女孩的聲音,自我介紹之後說評審正在討論決審作品,對〈毒藥〉有異聲,想確定文章的「我」是不是就是現實電話這頭的我(我真懊悔怎麼沒有錄音存證),這不就是拿著刀子向我脖子?下去嗎?是,不是。二選一。我文學寫作的信仰,一夕崩塌!作品完成就完成了,讀者或評審讀到或讀不到的,不再是作者的問題(羅蘭·巴特不是老早宣佈「作者已死」了嗎。)怎麼把球丟回給作者,把作者從「墳墓裡挖出來」,萬一作者火化了呢。我支支吾吾,大致是說文學或散文的虛實,從來就沒個定案。《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傳,《追憶逝水年華》的主角是普魯斯特嗎?(有人反駁了:那是小說,散文是要「寫實」的!)這樣來來回回牽扯著,台灣女孩還是要做最後的確認:「那你這篇散文寫的是你嗎?」

我想起耶穌,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文學評審的現場殺戮血淋淋。得獎的代價如此巨大(我當時如何又「算計」了:答是的話就得獎,答非的就out?像鍾文爆料的那位「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巨大到要作者私下或公開的承認愛滋病或認罪「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

傍晚的陽光斜照進房間,孔雀魚在水裡相忘而游,水光粼粼。我還在心悸,好可怕的「文學獎評審刑場」,參賽者成了「犯人」,驗身證明:愛滋病患——寫愛滋痊癒史——得獎。大約六點,台北打來電話恭喜我獲首獎,要我急急把最後的定稿,個人資料等寄回。腦中沒有獎金,沒有光環,更沒有神話。我只想到一個人,想哭。第一個傳簡訊給H,說作品得獎了,謝謝他。第二則簡訊,給在台北的友人Y,他一直是我寫作上的「對手」。

鍾怡雯「料事如神」:「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鍾的這句是「人格與道德的謀殺」,事涉「中華民國刑法第310
條」之「誹謗罪」,這是會被檢察官起訴的。倘若再次「驗身證明」(驗HIV,CD4,virus
load,最好把文章中提到的那些藥一一供出來)得獎者「確實是」愛滋感染者,無疑是陷愛滋感染者於不公不義,以如此嗜血暴力的方式逼感染者現身。或者,作者無以回應,就等於默認鍾的料事如神:參賽者的道德問題。他不誠實,他以謊言騙了一次大獎,因為他謊稱得愛滋病而得獎?

鍾怡雯納悶,馬華同鄉得愛滋她怎麼可以「蒙在鼓裡」:
「本來在台灣這會是個沒人知道的祕密,沒料到剛好同鄉在。同鄉我當下很錯愕,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那麼小,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
感染愛滋本來就是「不能說的祕密」,感染者連最親密的家人,愛人,友人,有時候都得三緘其口,又怎麼會告知「素未謀面」的鍾怡雯:某甲,愛滋病患,痊癒耶。(愛滋不是痊癒,顯然鍾教授對HIV/AIDS一無所知,常識的破產。)。蘇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隱喻》寫到:


「和其他引起羞愧感的病一樣,AIDS經常是個祕密,但不是不讓病人知道的祕密。癌診斷經常被病人家人守祕而不讓病人知道;AIDS經常被病人守祕而不讓病人家人知道。」

鍾的「神思」讓人讀了「不寒而慄」,得獎者是馬來西亞同鄉,因為是「自家人」(cit7ga1ngin2),所以「錯愕」,因為她「
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病」,大馬文壇「醬」小,所以只要有馬華文友得了什麼「世紀絕症」,特別還是沒有藥可治會死得很難看的愛滋病,就要告訴「同鄉」?「
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世界上許多愛滋感染者的父母都不知道自己的兒女感染愛滋,鍾小姐不是要高聲尖叫:「怎麼可能!」
鍾怡雯沒有投〈毒藥〉,「
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另一位評審則認為:「這篇散文大膽使用疾病與藥物的專有名詞,卻未使全文淪於枯燥。選擇簡短句法,描述他個人心境的矛盾衝突。
」每位評審對散文的審美,寫作技藝的看法,見仁見智。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歷歷指出,看!這個參賽者作假露餡了吧:

「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文中把發明雞尾酒療法的何大一寫成何大安。在這篇散文裡,這要命的筆誤可是關鍵性錯誤。何大安老師應該很高興,他比何大一有名。」

第一,我在頒獎禮上承認文章中有多處錯字,我把先前修改的稿拿出來重看,修改的痕跡斑斑,不忍卒讀,改了又改,終日不成章。把「何大一」打成「何大安」是fatal
error。後來,2010年台灣散文選收入〈毒藥〉,請Y,好友
A,三人一起校,還是「凸槌」,比如把「六百毫克」寫成「六百克」,六百克的膠囊是會一粒斃命的!
第二,愛滋病患者「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即使是未發病的愛滋感染者也看不出來,這是common
sense,鍾怡雯難以置信的「可能嗎?」。好比抗癌成功者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誰曰不可?愛滋的治療以現今的用藥不是「痊癒」,而是對病毒的抑制,undetected,如同高血壓,糖尿病是慢性病,如此而已。難道要愛滋感染者像古代犯人額頭的黥刑,烙寫:I
amHIV/AIDS。這樣一看就看出來啦!
由衷的「建議鍾女士的愛滋病資訊應要及時更新,不然,身為教師及公眾人物,已汙名愛滋社群之實,有違長者之風範。」
鍾文到最後成了「文學獎末世審判」:
「這位作者消費了愛滋病,也消費同志,同時也利用了讀者或評審的同情心。我最有意見的地方在這裡。文學獎是創作,不是算計。」
寫到這裡,我仍在顫抖,背脊發冷,好想學阮籍那樣,出門臨永路,不見行車馬,然後放聲大哭。我百口莫辯,我要百口辯之!我上山下海,九死未悔,讀各種愛滋文本,最早是1996年在台大誠品買的英文版的
IllnessasMetaphor,後來讀到AndrewSullivan的LoveUndetectable:Noteson
Friendship,Sex,andSurvival以及PaulMonett的BorrowedTime:AnAIDS
Memoir。因為理解生同情,我得寫!
是誰消費了愛滋病,是誰消費了同志,是誰願意用自己的愛滋與同志身份博取「讀者或評審的同情心」。文學獎是創作,當然要算計,我算計如何以四千字的局限寫愛滋的毒與藥,不論內容或形式都得壓縮淬煉,在迴旋如梵谷星空底下匍匐地寫。英文的drug,是藥,更是毒。

我還算計,心裡一直陰魂不散的寫作驅力,要往回寫〈毒藥〉前傳;我更算計,給我足夠的時間,沒有字數的限定,寫〈毒藥〉後傳,寫同志和愛滋感染者的孤立無援,恐懼,焦慮,汙名,屈辱。

我仍在熱帶馬來半島的房間寂寂書寫,偶爾想念台北的美好,那裡的人,A在天冷的時候買熱伯朗咖啡給我,還有J恨恨地要我陪他喝到掛,抱頭痛哭,我們活著。
以寫,代替不能言說的。文學的可貴,在苦難,在勇敢,同情,和愛。誰在乎文學獎,獎金,光環,神話。
※延伸閱讀》
‧討論文學/神話不再
【2012/10/14聯合報】@http://udn.com/

以下為(2012/10/14)本篇之讀者投書......
4樓hasi發言於2012-10-1415:53:01
寫作的功能是在於利用文字讓讀者閱讀之間引起共鳴,逸興遄飛,性靈流露為目的,另一功能是在於知識交流,俾知識作品傳播於知識不平等的社會圈內唯有靠作品知識來互補共享之。作品之優質在於能否擅用措詞得當,讓作品能妙筆生花乃是作者寫作的素養水準。至於作者寫作態度及作品應徵之目的為何是評審員為衡量之尺度,無論是應徵作品抑或是一般的投稿其完成之散文、小說應不在乎內容真假,但傳記、自傳、記敘文、科學論文在寫作道德上應偏重所言非虛。其實無論任何作品如果編者或比賽評審員明知為虛構有損害投稿或比賽精神的話自可拒受刊載或拒授名次就是,例如鐘評審員質疑愛滋病豈能治癒而對作者描述治癒的作品乃理所當然,但不宜為求證而與作者接觸以免過度干預寫作人之態度,因為評審會自有投票表決名次之機制,各員自可依自己之認同度而為投票,投票結果即是蓋棺論定了。得不得獎之結果並非作者說了算,而是評審會為徵文比賽場合中之最高權利機構。


3樓sasassyt發言於2012-10-1410:04:35
文學的價值何在?文章是作者思想的呈現,我喜歡你的文章或不認同這樣的說法,可以提出來和你討論,為什麼要這樣否定一位作者的作品,
文學是心靈的出口吧!我想『以寫,代替不能言說的』這句話很棒,文學有虛構的部分和真實的部份,所以呢?一個好的文學到底是...?
希望有人給我解答


1樓oldoks發言於2012-10-1408:21:23
再多的苦難、勇敢、同情和愛,會被傳統的文學家認為是用文學技巧來包裝算計:散文不寫實,就是假假的。這是實情,只是,散文,就不能科幻,
不能脫離現實嗎?那,那改寫小說罷!
張讀行·Fu-JenCatholic
University
文學獎是弱勢發聲的重要管道,文學界應該展現其文化上的寬容與諒解,而不是在政治上亂扣帽子,鍾怡雯身為一位散
文作家,卻做了最壞示範。散文並非學術研究,故事裡是不是作者本人,並不是那麼重要。鍾教授是該update自己的愛滋相關常識了!
·10月13日22:23
GalileeHere·
Freelancer
-文字工作/創作
http://media.ipavo.com/RTI002/2008/04/25/13572:「鍾怡雯和許多散文作家取材於自己生活經驗和
體悟的寫作方式不同,她她坦承不喜歡讓散文正面洩漏真實的生命經驗。因此,她的散文大部分都為虛構,她認為:文
字書寫原本就是作者的想像和閱讀經驗的總匯,作者可以重組所有的片段經驗,以紀實心中的風景。這樣的文學觀,塑造出她雕飾精巧的散文風格。」Galilee
Here·
Freelancer
-文字工作/創作

-Ting-YiChen·
NYU
LangoneMedical
Center
-Fellow
其實我還滿喜歡鍾怡雯的文筆,她的問題出在:1."八卦"心態,"誰有愛滋?"2.缺乏同理心.3.普遍大眾對愛滋病的常識還是不足.
Po-yuSung·留言最多的人·London
SchoolofHygiene&Tropical
Medicine
-Researchfellow

-她的文章有幾個大錯,先是把"散文只能寫實"當成顛撲不破的真理,拿來質疑別人。然後是搞錯愛滋病的事實,拿來質疑對方說謊。再來是既然HIV
status屬於隱私,討論作者是否有對此說謊一事本質上就不恰當,因為不論如何都會逼迫原本隱藏在"文學允許
想像"後的作者揭露status。當年的文學獎評審跟報社編輯如果真的打去問HIVstatus也該受嚴厲譴責。鍾怡雯對此惡行不檢討,反
過來譴責被問的人,錯亂之至。





賴嘎嘎·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也許詢問是否為「真人真事」這前提並不太OK文學當然可以是虛構(「散文」能否虛構先放於一邊)只是人與人之間的應對,你的虛構與算計恐怕並不能很明正
言順..作者在答覆「是否為真人真事」此問題上,於本文中並沒有很清楚的交代,僅僅說了自己的多方致謝等,
也許,這正是他不能在此問題上有著很穩固強烈的立場的原因。
·10月13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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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
【聯合報╱鍾怡雯】
2012.10.1704:01am

──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楊邦尼,《聯副》2012年10月14日)
楊邦尼的回應長文只提出一個真相:寫作者楊邦尼和〈毒藥〉裡的愛滋病患者「我」,確實不是同一個人。除了這一句「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其餘皆在模糊焦點,企圖擴大到愛滋病的人權和隱私問題,把個案操作成弱勢者與評審體制的對抗,更將考驗楊邦尼個人誠信的來電,扭曲成末世審判。我跟楊常來往的大馬詩人、媒體主任、同志作家求證過:「只是鍾把寫作者的我和散文中的『我』混為一談」,果然是事實。
至於「中華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只保障真正的感染者,也就是只保護〈毒藥〉的「我」,沒有保護楊邦尼。真相只有一個,無須多談。


【2012/10/17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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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2012/10/17)本篇之讀者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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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ea50901發言於2012-10-1719:59:25
鍾女士,您把這件事看得太簡單以至於殘忍了。你是愛滋病患者嗎?這句話,連醫院的醫師或護士都不敢問,捐血車的工作人員也不敢問。
為什麼時報的評審敢如此放肆的踩線?為什麼您可以大喇喇的說:我沒聽過馬來西亞文壇誰有愛滋。您真的認為,對個人隱私,作者都必須據實以報?
愛滋病患者的標籤如此沉重,以至於他們必須隱身在世人之中。向作者發出這樣的問題,難道不覺無禮?那我也是不是也可以問您,
您在"垂釣睡眠"裡面睡不著,是不是因為得了精神疾病?楊先生是否真患有愛滋是不須問
也不該問散文評審是否應該考慮真實與否,這並不是文學問題,答案是不。因為對人的尊重、對隱私的保護,永遠應該站在文學價值之上


4樓r20041210發言於2012-10-1719:08:32
你們要打筆戰就私下打.......

3樓vivian64212000發言於2012-10-1719:04:09
重點不在於事實,而是楊這個人所寫的文章究竟有沒有得到首獎的資格,請不要模糊焦點!
鍾怡雯從頭到尾只有陳述文學獎的沒落,居然得靠書寫別人的疾病才能獲獎,要書寫別人也沒關係,但至少也得做功課,病名症狀和姓名都寫錯。
更何況散文跟小說本來就不一樣,在文類上有書寫真實的程度問題,創作的確不可能百分之百真實,但是鍾的重點在於楊為了得獎而謊稱自己是愛滋病患,褻瀆了病患,同時也假扮了弱小者,利用他們得到了20萬,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這是一位身為創作者兼評審沉痛的告白,一個人得靠謊稱自己得了愛滋才能得獎,文學獎淪落至此,實在讓人心痛。
這件事主辦單位唯一做錯的就是打電話求證這件事的真實,應該要相信評審們的專業,在不接觸作者的情況下評出最佳的作品。除此之外鍾只是發表他的看法,一位創作者能有如此風範挺身而出,不像某些評審任由事件船過水無痕,光是這點就值得讚賞!!
回頭去看看楊的文章吧~不要無謂的謾罵~

2樓davidsport發言於2012-10-1713:56:22
鍾怡雯有誠信嗎?鍾怡雯認為的誠信的定義是什麼?鍾怡雯認為散文需要真實嗎?妳從小到大說的話寫的文章都是完全真實的嗎?何謂真實?
妳自己認為的真實還是大部分人認為的真實?這世界上有100%真實的事物嗎?請鍾怡雯先說清楚這幾個問題的定義再來寫文章吧XDDDDDDD
1樓appletan發言於2012-10-1712:51:48
『我跟楊常來往的大馬詩人、媒體主任、同志作家求證過』看到這句我笑了~~
按照鍾的邏輯,學生作弊都不用證據,只要班長、同學、校工說你作弊,就是事實,無須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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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CookieLing-chunLiu·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鍾怡雯女士,你強迫任何一個人承認自己是或不是感染者,如果變成沒有罪惡的事情,那真正的感染者就會被其他人逼
得不得不承認。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難道不懂嗎?鍾女士,你這樣的回答只讓大家看到你外表自恃清高,嗜血的行為卻下流而無知!
ArielCookieLing-chunLiu·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你根本沒有弄清楚感染者在這個世界上遇到的困境究竟有多大。在馬來西亞一個這樣一個肛交都要入獄的保守國家,為
什麼他要抱著被歧視甚至被關的風險去說「是自己的經歷」?我倒覺得,他要是在那個當下承認不是自己的經歷,那這篇
文章就會像另一篇原住民的散文一樣永無見天日之日吧。又或者讓人去猜,如果不是楊邦尼,那是楊的哪個朋友呢,鍾
女士甚至拚死拚活也要去打聽出來呢──文學獎追求的真實是這樣扒糞的真實嗎?我不知道,但是「文學」追求的真實從來就不是。
那篇或者錯字誤字很多,但是寫出來的,是很多HIV感染者的真實,而中華民國那部法律,就是保護這樣傲慢的扒糞不被實踐。
·8小時前
-吳嘉浤·留言最多的人
·台灣大學
-你的邏輯是只要拿了獎就是骯髒的?問題是,匿名性質的文學獎從來就應該只是從作品本身論斷,不論是主辦單位或是
評審都沒有這個立場回去質問作者,關鍵在於楊根本沒有必要對這個程序不正確的提問來負責,當他承認散文寫的即是
他自身,同時代表他也必須背負目前社會加諸在愛滋患者身上的污名,作者從來只需要相信自己的作品自身即是最好的
說明,若他寫的作品得到評審的認可,他就值得這個獎。你可以從「人絕對不能說謊」這種空泛的道德價值對楊的行
為做出批評,但更嚴重的問題是,失格的評審、失格的主辦單位,聯手上演了一場以人格論文學的劇碼,不僅陷作者於
道德矛盾的考驗之中,也讓這個文學獎徹底貶值。


-吳嘉浤·留言最多的人
·台灣大學
-呃...竟然刪文了
-
ArielCookieLing-chunLiu
·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希望不是我對醫學院系統人士的人的偏見:認識很多醫學系的人,都認為愛滋病患就是行為不檢才會得,即便真的有問
題的是「不安全的性行為」。用這樣的角度看來楊邦尼無論如何都是一個人格有問題的人囉。──連學醫學的人都這樣
,那做為一個沒有這麼知識又喜歡發表意見的文學家,自然也不能免於這種偏見吧。(天啊我幹嘛幫我剛剛痛罵過的人說話啊)
-
謝懷德·Taipei,

-刪文的是我,我跳出來了,別把這裡變成指名就能濫射的戰場。我刪文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實在考慮得不夠多,不願意再以不
完整的觀點討論這件事情,同時覺得你們兩位關於愛滋一事,或者文學獎一事都有比較完整的看法所以不願再爭執。
而樓上我希望你收回關於醫學生的看法,而我也希望那只是你對自以為認識醫學知識的人的偏見。我承認我對愛滋汙名
化在世界上的樣貌了解不深,但那是因為我身邊的人不論是對於同志或者對於疾病一事,都存有客觀而良善的理解,而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醫學相關人士都是這麼看待的。我曾認為甚至這世界上大多數的地方都已經能理解這件事情
,並且理性對待,所以難以相信在離台灣這麼近的地方仍有律法對同志或者愛滋是不友善的。但明顯我在了解這個世界對於愛滋的程度上,仍顯得太過樂觀。
在更清楚這世界對同志對愛滋的態度,文學獎的定位,以及這些相關的周邊效應以前我將盡力維持客觀與緘默,為了不
造成更多的謾罵與無相關的多於討論。截至上一篇留言的討論都很好,但如前述,希望這裡不要變成聽見風聲就開槍的無頭戰場。

-ArielCookieLing-chun
Liu·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謝先生,我直接告訴你好了,因為我們這些「髒死人」的同性戀啊,別說在馬來西亞,在台灣,去一些驗愛滋的單位驗
血的時候,很多醫生或者護士就是用這種眼神跟口氣跟我們講話的,弄得大家要為了自己的健康去驗血的時候,都還要
四處詢問:「哪一個醫生/哪一家醫院比較友善?」如果您不是這樣的人,那很好,希望您能從身邊改變這樣的事實。
此外關於鍾女士對於散文中虛構與否的見解,我們幾位朋友咸認為他過去講的挺好的:比如說他1997年得到聯合報散文首獎說道,「我不喜歡
讓散文正面洩漏真實的生命經驗。」而在2005年底他受到《大紀元時報》採訪時,還更進一步地闡釋了這樣的理念:「她坦承,她的散文大部分皆為虛
構,文字書寫原本就是作者的想像和閱讀經驗的總匯……作者可以重組所有的片段經驗,以紀實心中的風景。」
這七年不到的歲月,啊,真是滄桑,鍾女士心中那片美麗而紀實的風景,也物換星移、天旋地轉、海枯石爛了好幾番了呢。

-ArielCookieLing-chun
Liu·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然後剛剛聽說聯合副刊退了幾位新銳作家的抗議,理由是"不擬再論"。如果聯合副刊真的打算讓鍾女士這樣膚淺負氣
的論調作為整個論爭的終點,我只能說,聯合副刊的氣度也只有這樣而已。為了維持鍾女士的文壇地位而置眾多HIV
感染者以及相關被汙名化的族群的生存權於不顧,不也就是一種對於生命的傲慢?
-
ArielCookieLing-chunLiu
·Taipei
MunicipalHuajiangSeniorHigh
School
-Part-timeLecturer
(Japanese)
-喔我要抱歉,消息錯了,不是"不擬再論"而是"不擬刊登"。不能修改不知道為什麼也刪改不掉。但是我對聯副的質疑是完全一樣的。


BurgerLee·
NTU
不敢相信一個台灣的算小有名氣又為人師表的作家,可以這麼傲慢,又無知!像你這種人在學校教課,只會把這種歧視弱勢的偏見散佈出
去,為這不公的社會更增強更多歧視與偏見。您的無知與對感染者的噬血追殺是有目共睹的,實在卑劣至極,文學界之恥!
而您的"神話不再"與此篇"誠信"近2000字,跟文學獎沒有關係,只有:告訴你們喔,我覺得楊邦尼寫得是假的
,騙人來討獎金的。其實背後是想用此調出作者,要他承認,他是真的愛滋染者吧?為何只有寫感染者和原住民才得去查證是否屬本人之事?
因為他們不是像妳一樣是"正常人"嗎?還有,神話早就破滅了,你還以為你帶著天使的光環啊(好純真又聖潔咧~~)?笑死人了^___<+

ChoonjooTan
根本就是主辦單位搞不清楚散文的意義。拜託啦,先搞好什麼是散文,哪有主辦單位特地打電話問參賽者作品的真偽。
難道鐘小姐參加文學比賽時有評審打電話問你文章的真偽嗎?笑死人咩!


鍾怡雯小檔案

1969年,鍾怡雯出生於馬來西亞南部的霹靂洲。在一個異國小鎮成長,她最主要的中文讀物是報紙,她特別喜歡報紙上連載的金庸武俠小說,也對三毛充滿異國情調的文章著迷。同時,她也在席慕蓉的詩和張愛玲、白先勇、蕭麗紅的小說裡,獲得對文學的認識與喜愛。年紀漸長後,她發現中國古典文學中的詩、詞、曲,都蘊含著文字的深意與美感,更值得細細品味和欣賞。高中畢業後,鍾怡雯到台灣讀書,先後在台灣師範大學中文系和中文研究所獲得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目前在元智大學中文系擔任副教授。
由於在異鄉成長,無法接受很完整的中文教育,鍾怡雯的中文素養來自大量的閱讀,她在閱讀別人的作品中,了解別人活過的生命,也盡情馳騁自己想像的空間,同時開始嚐試提筆創作。馬來西亞的蕉風椰雨、熱帶森林、各種各樣奇異的動植物、狩獵和農耕並行的生活方式,以及多采多姿的赤道傳奇都豐富了她的想像城國;對於原鄉的懷念、追憶,則提供給她源源不盡的散文素材,這些,都成為鍾怡雯早期創作的主題。到了博士班二年級時,她開始大量閱讀日本小說—包括吉本芭娜娜、山田詠美、川端康成等人的作品,此後,她逐漸改變原本敘事性的散文寫作方向,轉而對生活細節精微觀察,體悟感發,說理言志。她喜歡採用由小見大、局部特寫的敘述視角,用聲音、氣味去挖掘記憶的沃土,開闢冥想的樂園。

鍾怡雯一直鍾情於散文這種易寫而難工的文類,她慣用詩化的字句,恰如其份的修辭技巧,以及略帶小說架構的章法,來展現散文的意境韻味,並致力於風格的塑成,近年來,除了感性抒情的基調,更逐漸添加議論層次。鍾怡雯和許多散文作家取材於自己生活經驗和體悟的寫作方式不同,她她坦承不喜歡讓散文正面洩漏真實的生命經驗。因此,她的散文大部分都為虛構,她認為:文字書寫原本就是作者的想像和閱讀經驗的總匯,作者可以重組所有的片段經驗,以紀實心中的風景。這樣的文學觀,塑造出她雕飾精巧的散文風格。
在台灣年輕一輩的散文作家中,鍾怡雯倍受注目,也被許多學者專家認定:日後必然會有更大的發展。她曾經獲得聯合報文學獎、中國時報文學獎、新加坡金獅獎、梁實秋文學獎著名文學獎等。重要散文集有《河宴》、《垂釣睡眠》、《我和我豢養的宇宙》等。

說明:
鍾怡雯擅長以不起眼的生活素材作為寫作主題,利用語言的敘事性和趣味性來發掘平淡中的理趣,在幽默流暢的行文中,有著女性的細膩和自己獨特的時光觀照,〈梳不盡〉就是這樣一篇文章。〈梳不盡〉中所寫的「梳」是名詞的梳子,也是動詞的「爬梳」,鍾怡雯從最家常、最不起眼的梳子談起,運用歷史掌故,穿插日常經驗,寫出這篇看來隨意創作,實際精心舖陳的文章。
現在,就請你欣賞〈梳不盡〉這篇散文中的一部份。
原文:
很多人以為照顧長髮費時費力,其實不然。越不在乎,它就長得越好。我沒有胡亂編派,讀過一篇叫〈種樹郭橐駝傳〉的古文嗎?為什麼郭橐駝能把樹種好?訣竅就在「順木之天」。別人種樹都愛護太甚,時時撫它搖它,雖日愛之,其實害之。只有郭橐駝給足生長的基本條件,就放任它成長。樹反而繁茂壯碩,結實纍纍。養髮如養樹,真的要照顧,我寧願多吃一些何首烏,養於內勝過養於外。
中醫深信髮乃血之餘,又說腎之華在髮,只有血足腎固才會有美髮。何首烏一大包兩百元,功能養血烏髮。《本草綱目》記載,當初命此藥名的人姓何,見這種植物入夜即葉合,認為是靈草,因此服食根莖,於是頭髮愈黑,而身輕體壯,於是名之為首烏。當然像我這樣喜歡追根究柢的人就會問,含羞草到了晚上也把葉子合起,他為什麼不吃含羞草?又怎麼知道要吃何首烏的根莖,而捨棄被視為有靈氣的葉片?
這些小疑問很快就被另外一個問題轉移了目標。那天我正埋首沈從文的《中國古代服飾研號究》,突然靈光一閃,奇怪呀,為什麼古人不分男女都蓄髮?即使在清朝,男人剃了半頭,腦後也還得拖著一條長辮。沒有自來水也沒電流供應的古代,剪短髮,或乾脆剃個光頭多省事,免吹免洗,也省去打水擦頭髮的繁縟。何況那頭長髮,還得上髮膏。《詩經》不是說,豈無膏沐,與子同澤?周公忙得連吃飯沐浴的時間都沒有,洗個頭也要被打斷三次,每次都得握著濕淋淋的頭髮出來會客,按照老人家的說法,這樣可是會「頭風」的。
留髮的意義何在?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遺訓嗎?這是我的自答,其實是另一個疑問。總有修剪的時候吧?什麼時候剪?剪幾吋?統統不知道。
書到用時方恨少,印象中所讀所考都是一些知易行難的形而上大道理,譬如修身養性,或者一些被稱為「大事」的祭祀打仗。世俗物質與小老百姓的生活細節,特別是女人的種種,相較之下,實在太少。偶從詩歌裡讀到梳妝打扮的描寫,雖是小小的碎片,也像撿到寶。
大年初二晚上,快十一點了,我還找不到「古人為什麼留長髮」的答案。決定去吵老師。老師的聲音有點沉,顯然已被睡意浸泡著。我立刻先發制人,老師,你還沒睡吧?嘿嘿,這不是廢話,睡著也被吵起來了。老師以為我突然記起要給他拜年,沒想到卻丟去一個他也從來沒想過的問題。他沉吟許久,電話那邊不斷傳來鞭炮聲。最後他竟然說,妳找到答案再告訴我,我要睡覺了。這招高明,拆招於無形,且理所當然把問題再丟回給我,六十幾歲的老先生說要睡覺,學生哪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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