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
2001-09-29 ‧
顯示 6,965 次
‧
轉寄 29 次
‧
短評 20 篇
‧
莫名其妙的黃線拖吊----有點好笑,不過有此一招,可以試看看...違法就要罰這是天經地義!沒啥好爭議!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一個月多少錢!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處6000-12000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很容易賓果的),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你還可告他「瀆職罪」(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吧!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
但我覺得這封mail還不錯
所以分享給大家
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
關鍵字建檔說明
|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acat1282
於 2004-11-26 20:30:18 說 NICE | |
pinhk
於 2005-01-07 10:24:57 說 記住了~~不過我不開車~_~ | |
紅龍
於 2005-01-07 11:38:32 說 水唷水唷 老子知道了 | |
~雅淇~
於 2005-01-22 19:00:46 說 無聊死ㄌ... | |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於 2005-02-06 17:14:58 說 讚讚讚 | |
阿根廷
於 2005-03-16 11:54:50 說 了 | |
銼冰
於 2005-03-16 11:58:00 說 水 | |
kpsss
於 2005-06-09 18:30:50 說 一般...... | |
~順~
於 2005-07-02 20:23:32 說 悲~~~~ | |
bruce= 曾經都是美好的回憶 =
於 2005-07-11 21:08:52 說 謝謝 | |
asd
於 2005-07-14 15:41:32 說 記住了 | |
玉黍黍
於 2005-07-15 16:00:35 說 了解 | |
xu= 我一嵗了 =
於 2005-07-19 14:15:42 說 tks~~ | |
oo0y小小如y0oo
於 2005-08-23 17:38:22 說 這招是很好啦..不過他們也只是在執行工作罷了 大家盡量不要亂停車就好了啦 | |
自以為
於 2005-09-03 23:24:35 說 高招 | |
云天
於 2005-09-16 10:13:59 說 高招 !太屌了 | |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於 2005-11-17 11:21:19 說 但一般拖吊 都會迅雷不及掩耳 就發生了 留下地面上的粉筆字啊 | |
老婆大人
於 2005-12-04 21:05:33 說 嗯嗯... | |
point
於 2005-12-26 22:00:24 說 這招可用 | |
yy1221
於 2007-04-16 16:34:55 說 台湾的拖车太象小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