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CD降價

‧ 2002-04-17 ‧ 顯示 1,538 次 ‧ 轉寄 1 次 ‧ 短評 4 篇 ‧
看了那麼多演藝紅星走上街頭,大聲宣揚反盜版!在法律上,我支持你們!在感情上,我同情你們!在道理上,個人有些不同的意見!

如果演藝工作也是一項“工作”,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工作報酬太高了些!
演藝人員之所以會受人羨慕,除了在螢光幕前的光鮮亮麗之外,基本上他們的高所得也是主因之一!

盜版現象的形成,是一種供需的經濟法則,產品的價格制定,並不是單純的依唱片公司、製作人、作詞、作曲、歌星這些人或單位想要賺多少(這是成本)再加上銷售利潤而產生,

而忽略了消費者實際能接受的程度!自然市場上會有另類的供給品會出現。再討論產品價格時,有些數據跟讀者分享一下:

台灣一張當季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350元(約美金10元)
台灣國民年所得平均為美金12000元
美國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12元
美國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2000元
日本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20元
日本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0000元
如果以每人一年購買10張CD計算
台灣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20
美國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266
日本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50
很明顯看起來台灣的CD太貴了
如果以日本當基準,US$8是合理的
如果以美國當基準,US$4.5是合理的
(中國大陸不在討論之列,他們所得只有US$1200,所以盜版更嚴重)
在美國,根本很少聽到盜版的問題,除了各方制度配套得宜外,一個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價格才是重點!

如果現在台灣的當季流行CD能夠降到US$4.5(約台幣150),相信盜版的現象會減少很多,甚至不能生存!(現在盜版CD一片約NT$70--100)

降價?可能嗎?我想是可以的!只要那些音樂工作者(尤其是歌星)不要再繼續以為演藝圈是一個掏金的地方!

你們很辛苦,是的!但是更多比你(妳)們工作更努力、更辛苦、對社會貢獻更多的人(例如作家、老師...),收入比起來還是差一截!

那為什麼你們存在於這個社會的索取的價值要較他人高?!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盜亦有道!
個人從沒買過任何盜版CD,因為之前領美國薪水、台灣消費!台灣CD價格對我而言是合理的!

但對那些伸手跟父母拿錢,半夜排隊等你們簽名的少男少女,合理嗎?
個人絕對反對盜版!但對這樣的消費價值實在不能茍同!
最近連美國一些大軟體公司像Adobe為了杜絕公司產品在台灣的盜版問題,都大幅調整產品價格適應台灣市場!人家可不會傻到去街頭抗議!

那些聲音甜美、外表出眾的紅星們!想想吧!


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一下?
1.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的衣服是在五分舖買的,而嫌棄他?
2.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穿Giodano,不是Armani, Chnnel,
Prada...,而嫌棄他?
3.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自己開March,不是請司機爾後坐擁Benz,
BMW,而看不起他?
4. 如果MTV不要去希臘拍,換成阿里山,會不會減少音樂的品質?
5. 如果藝人打牌改打50/20,你會不會笑他?

我想我們這些市井小民要表達的不是盜版行為的合法化,個人自己也是創作者,同樣也希望智慧財產權受尊重,

但是任何行為並不能只從法律層面下去思考,整體經濟層面、供需的協調性、商業機制、產業生態問題都是考慮的重點!

就個人的觀點來看,現今演藝圈的產業生態結構調整,才是當務之急!
有很多支持如果一片CD降至150元,我們都會支持買正版!個人適才與唱片業者討論成本問題,覺得這是可以辦到的!

首先是“合理”製作成本的分析
1. 作曲:1萬*10萬
(一個職業作曲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2. 作詞:1萬*10萬
(一個職業作詞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3. 編曲:2萬*10 萬
(這是以時下電腦數位編曲為主,那種請交響樂團的大製作,先不討論,好像現在也沒人這樣做!)

4. 錄音費:10萬
(如果一個錄音室硬體投資500萬加上2個人的薪水150萬,一個星期錄一張,算算也不少!)

5. 壓片:以一萬片計算,一片4塊
6. 內包裝:以一萬份歌詞說明,一份大約3元
7. 外包裝:CD盒加收縮模膜,約3元

以上是唱片公司必須支出的合理成本,生產一萬片為60萬!
固定成本為60/片
以定價150元計,大盤取貨價150*0.75,唱片行取貨價150*0.857.5
唱片公司的利潤105-60E,大盤的利潤127.5-105".5,唱片行的利潤150-127.5#.5!


那歌手賺什麼?又要穿名牌,又要開跑車?
好吧!假設歌手都是熱愛音樂的聲音提供者,以目前合理的創作酬庸計算,末端售價的一成為其版稅,

每售出一片版稅15元,從唱片公司的利潤扣除,45-150,唱片公司也還有每片30元的利潤。

行銷費用很高?這就看唱片公司怎麼做了!(這是預期投資,有風險的!)
如果覺得這個歌手有20萬張的實力,先計算可能的利潤
固定成本50萬+20萬張生產成本約160萬!0萬
預期營業額20萬張*105!00萬
扣除歌手版稅20萬張*1500萬,也還有1800萬
這筆錢扣掉公司管銷、預期收益.....該撥多少比例作為行銷費用,每個公司會計算吧!

這樣算來,好像每個人都有錢賺,但是都賺不多!
沒錯!是賺不多!不過這卻是可能較合理的“報酬”
當然跟他們現在比,是少了很多、很多!
但前面說過,目前這個產業的結構生態是異常的!每個環節的角色,不管是幕前還是幕後,都積非成是,

覺得演藝圈就應該有很高的價碼,所以拍一支MTV要價100萬,製作一張唱片要價300萬,歌手簽約金動不動就幾千幾億!

錢真有那麼好賺嗎?
當一個老師,每天要批改家庭聯絡簿的辛苦會比那些看歌迷來信的偶像輕鬆?!老師一年所得有多少?50萬吧!社會貢獻度誰大?

醫生?駐院醫生每月平均15萬,一年也不過180萬!社會貢獻度誰大?

我不會去買盜版CD(有人要傳MP3給我,我也無法^_^!!),但是我真的希望看到這個產業能夠符合社會的結構!大家一起支持唱片降價吧!


最後,跟那些開跑車、包女人、鬧誹聞、開@#$派對的人道歉,這樣以後你們可能不太能穿名牌、打大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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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多演藝紅星走上街頭,大聲宣揚反盜版!在法律上,我支持你們!在感情上,我同情你們!在道理上,個人有些不同的意見!
如果演藝工作也是一項“工作”,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工作報酬太高了些!
演藝人員之所以會受人羨慕,除了在螢光幕前的光鮮亮麗之外,基本上他們的高所得也是主因之一!
盜版現象的形成,是一種供需的經濟法則,產品的價格制定,並不是單純的依唱片公司、製作人、作詞、作曲、歌星這些人或單位想要賺多少(這是成本)再加上銷售利潤而產生,
而忽略了消費者實際能接受的程度!自然市場上會有另類的供給品會出現。再討論產品價格時,有些數據跟讀者分享一下:
台灣一張當季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350元(約美金10元)
台灣國民年所得平均為美金12000元
美國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12元
美國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2000元
日本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20元
日本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0000元
如果以每人一年購買10張CD計算
台灣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20
美國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266
日本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50
很明顯看起來台灣的CD太貴了
如果以日本當基準,US$8是合理的
如果以美國當基準,US$4.5是合理的
(中國大陸不在討論之列,他們所得只有US$1200,所以盜版更嚴重)
在美國,根本很少聽到盜版的問題,除了各方制度配套得宜外,一個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價格才是重點!
如果現在台灣的當季流行CD能夠降到US$4.5(約台幣150),相信盜版的現象會減少很多,甚至不能生存!(現在盜版CD一片約NT$70--100)
降價?可能嗎?我想是可以的!只要那些音樂工作者(尤其是歌星)不要再繼續以為演藝圈是一個掏金的地方!
你們很辛苦,是的!但是更多比你(妳)們工作更努力、更辛苦、對社會貢獻更多的人(例如作家、老師...),收入比起來還是差一截!
那為什麼你們存在於這個社會的索取的價值要較他人高?!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盜亦有道!
個人從沒買過任何盜版CD,因為之前領美國薪水、台灣消費!台灣CD價格對我而言是合理的!
但對那些伸手跟父母拿錢,半夜排隊等你們簽名的少男少女,合理嗎?
個人絕對反對盜版!但對這樣的消費價值實在不能茍同!
最近連美國一些大軟體公司像Adobe為了杜絕公司產品在台灣的盜版問題,都大幅調整產品價格適應台灣市場!人家可不會傻到去街頭抗議!
那些聲音? ╱?B外表出眾的紅星們!想想吧!


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一下?
1.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的衣服是在五分舖買的,而嫌棄他?
2.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穿Giodano,不是Armani, Chnnel,
Prada...,而嫌棄他?
3.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自己開March,不是請司機爾後坐擁Benz,
BMW,而看不起他?
4. 如果MTV不要去希臘拍,換成阿里山,會不會減少絳眭澈~質?
5. 如果藝人打牌改打50/20,你會不會笑他?

我想我們這些市井小民要表達的不是盜版行為的合法化,個人自己也是創作者,同樣也希望智慧財產權受尊重,
但是任何行為並不能只從法律層面下去思考,整體經濟層面、供需的協調性、商業機制、產業生態問題都是考慮的重點!
就個人的觀點來看,現今演藝圈的產業生態結構調整,才是當務之急!
有很多支持如果一片CD降至150元,我們都會支持買正版!個人適才與唱片業者討論成本問題,覺得這是可以辦到的!
首先是“合理”製作成本的分析
1. 作曲: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曲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2. 作詞: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詞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3. 編曲:2萬*10=20萬
(這是以時下電腦數位編曲為主,那種請交響樂團的大製作,先不討論,好像現在也沒人這樣做!)
4. 錄音費:10萬
(如果一個錄音室硬體投資500萬加上2個人的薪水150萬,一個星期錄一張,算算也不少!)
5. 壓片:以一萬片計算,一片4塊
6. 內包裝:以一萬份歌詞說明,一份大約3元
7. 外包裝:CD盒加收縮模膜,約3元

以上是唱片公司必須支出的合理成本,生產一萬片為60萬!
固定成本為60/片
以定價150元計,大盤取貨價150*0.7=105,唱片行取貨價150*0.85=127.5
唱片公司的利潤105-60=45,大盤的利潤127.5-105=22.5,唱片行的利潤150-127.5=23.5!

那歌手賺什麼?又要穿名牌,又要開跑車?
好吧!假設歌手都是熱愛音樂的聲音提供者,以目前合理的創作酬庸計算,末端售價的一成為其版稅,
每售出一片版稅15元,從唱片公司的利潤扣除,45-15=30,唱片公司也還有每片30元的利潤。
行銷費用很高?這就看唱片公司怎麼做了!(這是預期投資,有風險的!)
如果覺得這個歌手有20萬張的實力,先計算可能的利潤
固定成本50萬+20萬張生產成本約160萬=210萬
預期營業額20萬張*105=2100萬
扣除歌手版稅20萬張*15=300萬,也還有1800萬
這筆錢扣掉公司管銷、預期收益.....該撥多少比例作為行銷費用,每個公司會計算吧!

這樣算來,好像每個人都有錢賺,但是都賺不多!
沒錯!是賺不多!不過這卻是可能較合理的“報酬”
當然跟他們現在比,是少了很多、很多!
但前面說過,目前這個產業的結構生態是異常的!每個環節的角色,不管是幕前還是幕後,都積非成是,
覺得演藝圈就應該有很高的價碼,所以拍一支MTV要價100萬,製作一張唱片要價300萬,歌手簽約金動不動就幾千幾億!
錢真有那麼好賺嗎?
當一個老師,每天要批改家庭聯絡簿的辛苦會比那些看歌迷來信的偶像輕鬆?!老師一年所得有多少?50萬吧!社會貢獻度誰大?
醫生?駐院醫生每月平均15萬,一年也不過180萬!社會貢獻度誰大?

我不會去買盜版CD(有人要傳MP3給我,我也無法^_^!!),但是我真的希望看到這個產業能夠符合社會的結構!大家一起支持唱片降價吧!

最後,跟那些開跑車、包女人、鬧誹聞、開@#$派對的人道歉,這樣以後你們可能不太能穿名牌、打大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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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ccccc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6:49:16 說
說的好
m 自以為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7:07:11 說
真的,小的私底下也是這麼想,但是一張CD要做本來就不簡單阿,還要包括媒體宣傳...等等的阿
m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12-13 13:36:35 說
提供大家一個兩面思考的機會喔 不錯喔!
m vicki^_^  於 2005-12-13 13:59:06 說
嗯~我也支持降價!
賺錢辛苦,相對花錢同時也會考慮是否有相同的價值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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