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舉辦招待特定員工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屬各該員工之所得

‧本文由 福委快訊 分享 ‧ 2008-01-03 ‧ 顯示 6,980 次 ‧ 轉寄 10 次 ‧ 短評 4 篇 ‧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營利事業為慰勞員工,常舉辦各項國內、外旅遊活動,南區國稅局表示,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之費用,應認屬各該員工之所得,由各該員工併綜合所得總額申報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不論是否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均免視為員工之所得。但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如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之營利事業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由該職工福利委員會依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至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如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之營利事業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部分,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舉例說明,某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之公司舉辦經理級以上主管計30人參加國外旅遊活動,每人團費10萬元,各該筆所得應合併各員工之薪資所得扣繳,併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如該公司未依規定辦理扣繳,假設扣繳率均為6%,經國稅局查獲,除限期責令該公司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18萬元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之罰鍰。

國稅局呼籲,職工福利委員會及營利事業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之費用,應謹慎履行扣、免繳義務,以免被國稅局查獲處罰。

職工福利委員會旅遊福利措施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1月17勞福一字第0950045107號函)

查依本會85年1月29日台85勞福1字第102089號函釋,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旅遊經費,仍以團體為主,不得個別補助。至於事業單位為免影響公司正常營業運作,而以分梯次、部門(廠場)或職工自行組團方式辦理者,其最低組團人數及補助經費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衡酌全體職工實際需要及經費狀況自行決定。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推動國內職工福利事業之發展、增進全國職工福利事業之永享
秘書長:林宸禾 電話:(02)8983-8983 傳真:(02)2986-7991
會址: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四段39號9樓之1
協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週六、日,國定假日不上班)

站長註:
大家有沒有感覺到為什麼日前會有「如果你還在上班,那就是窮人」的文章論點。
讀讀本文,再看看日前幾批官員假開會之名行渡假之實。他們渡假不用花自己的錢(搞不好還有因公外出的出差費可領),而一般公司行號卻連補助員工出遊的錢都得扣稅。
不過,我倒是好奇,如果公司也來個外出開會咧?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Plurk 噗浪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寄件者: 為避免成為廣告信跳板,本功能限會員使用!加入會員
收件者:
留言:
 
forward collect
collect title
collect button
  •  稅務
  •  旅遊費用
  •  員工所得

keword icon
關鍵字建檔說明
  1. 關鍵字是您認定內容相關性或方便記憶、搜尋的用詞。
  2. 以名詞為主,避免用詞習慣的差異。
  3. 設定欄位上方為目前的關鍵字詞及得票數。
  4. 被勾選的關鍵字代表您所投的認同票。
  5. 您可勾選這些選項,或由設定欄中新增更多關鍵字。
  6. 新增關鍵字時,請以空白或斷行來區隔關鍵字。
為了更容易取得相關資訊,請大家協助建檔,謝謝!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1.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2.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3.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1.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2.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3.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4.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5.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 贊助會員 mvp ─── 贊助網站營運基金之會員(一天一元)詳細內容
    • 分享會員 vip ─── 長期且持續分享,半年內超過 100 篇以上者 詳細內容
m 芝姬  Ex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1-03 17:45:34 說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m hakerman  Ex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1-06 21:48:52 說
pictographic查稅要公平 , 公開 , 以招公信 . 國稅局加油 !
m someone  於 2008-01-18 11:46:46 說
假如把50%的薪資,改以差旅費支付呢?應該可以合法節稅吧!
可憐的上班族...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1-30 12:16:37 說
要知道一下
手動
登入

 
 
快速
登入
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
查詢
密碼
 

  • 2013 網站改版公告
  •  
  • 歡迎lon1329加入!
  • 歡迎Judy Rila加入!
  • 歡迎TC加入!
  • 歡迎太陽餅加入!
  • 歡迎Mzzzz加入!
  • 歡迎anthony899841加入!
  • 歡迎jbtu加入!
  • 歡迎安安加入!
  • 歡迎柯國斌加入!
  • 歡迎Walis Nokan加入!
  • 歡迎Rachel Green加入!
  • 歡迎James Doe加入!
  • 歡迎James Vergara加入!
  • 歡迎Sofia Vergara加入!
  • 歡迎Cindy Cheng加入!
  • 歡迎鄭母菌加入!
  • 歡迎Jin Chen加入!
  • 歡迎Wei Zihan加入!
  • 歡迎林依依加入!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