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e-mail分享族
‧本文由 asd 分享 ‧
2005-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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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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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e-mail分享族,謹慎處理,方為上策!
各位好友,在轉寄文章前請三思(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布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某位老師就是受害者,7/8要出庭受審!
提醒e-mail分享族,謹慎處理,方為上策!
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站長註:
據律師朋友的說法,著作權人必須能證明自己的損害,其中包括該著作權人必須是以此謀生(例如作家),然後再依行為人所造成的影響來評估損失。但目前作家大多一稿多用,很多已經見諸報章媒體之著作就很難再述諸法律了。
不過,尊重原作者是一定要的,這包括詳實的註明出處,不擅自修改其內容等等。
各位好友,在轉寄文章前請三思(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布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某位老師就是受害者,7/8要出庭受審!
提醒e-mail分享族,謹慎處理,方為上策!
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站長註:
據律師朋友的說法,著作權人必須能證明自己的損害,其中包括該著作權人必須是以此謀生(例如作家),然後再依行為人所造成的影響來評估損失。但目前作家大多一稿多用,很多已經見諸報章媒體之著作就很難再述諸法律了。
不過,尊重原作者是一定要的,這包括詳實的註明出處,不擅自修改其內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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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enchan
Oo.. thankzz | |
|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謝謝提醒lor..... | |
| mandy
於 2005-10-08 12:06:50 說 了解.... 謝謝提醒!! | |
| mayah
ㄛ ㄛ 感恩啦 | |
| Jon
於 2005-10-08 15:06:34 說 謝謝提醒!! | |
| point
要注意一下 | |
| 小凝
嗄? | |
| ~順~
瞎密 | |
| 巫婆
於 2005-10-08 22:25:59 說 懂了 | |
| 大頭
謝謝提醒 以後要多加注意了 | |
| xu= 我一嵗了 =
要注意!! | |
| 米豆
真的耶 不小心就觸法了 小心點好 | |
| ㄚ哲
多謝告知∼小心點才是! | |
| 雨
OK | |
|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一位作家一般都很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夠廣為告知 | |
| 櫻桃毛毛
了.. | |
| insane
於 2005-10-20 00:44:30 說 喔喔喔~ | |
| Valerie
Really? Hv 2 b aware then!!! | |







